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简明问答:关于《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2-25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简明问答:关于《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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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主要面向哪几类安置对象?

答: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重点为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及以上、男性55周岁及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在符合上岗条件的前提下,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先于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进行安置。

2.问: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待遇有何规定?

答:对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其中,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人每月76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可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理调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

3.问: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哪些程序上岗?

答: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镇街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街按程序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村民主评议、审核公示、镇(街道)复审、区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