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议题解读:关于博山区养犬管理工作的议题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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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2-53221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0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
博山区将贯彻实施《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化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搭建工作体系,强力组织推进。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下发《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公布《关于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关于公布养犬登记免疫便民服务点及登记免疫流程的通告》《禁养犬只名录》。
(二)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正面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采取制作微视频、悬挂横幅、设置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各项规定。围绕社区民居、广场公园、沿街商铺等重点阵地,依托基层工作网格,发动镇(街道)、社区、物业等力量积极参与宣传工作,营造文明养犬浓厚氛围。
(三)加强《条例》学习,严格规范执法。有关部门、镇(街道)认真学习《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各自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养犬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督促各镇(街道)根据《条例》要求,依托辖区内的动物诊疗机构设置“一站式”服务点 。
(二)对全区养犬情况开展摸排,掌握犬只底数、免疫登记和违法饲养禁养犬情况;对未按规定期限登记或免疫的犬只责令养犬人限期改正,依法处罚,并跟踪登记、免疫落实情况,对违法饲养烈性犬的,依法处罚。
(三)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弘扬文明养犬,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