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雷解读《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2-533138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20 11:20:35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领导干部解读|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雷解读《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0 1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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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进社会公众对该通知的理解认同,现由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雷对方案解读如下。

问:《通知》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全面部署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6月29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要求8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负责根据省清单,组织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7月25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淄政发〔2022〕5号),要求各区县在8月底前编制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问:《通知》的起草目的是什么?

 

答: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问:《通知》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博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将征求意见稿发至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问:《清单》编制有哪些特点?

答:一是注重统筹兼顾。着眼于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除市级事权外,全面认领《市清单》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确保《区清单》涵盖各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坚持行政许可事项与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一体设计,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均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威准确。

二是注重依法办事。在事项认领时,完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依法认领行政许可事项。同时,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威准确、发挥实效。

三是注重求真务实。结合划转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实际情况,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

问:依法确认行政许可事项能否在博山区实施?

答:在梳理《清单》中的事项时,结合我区实际,不存在因为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我区无法实施的事项。所以,除市级事权外,我区全面认领市清单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

问:《清单》中的区级主管部门与市级部门保持一致?

区级主管部门与市级部门保持一致,不存在上下机构设置不对应、职责不一致的情况。所以,《清单》中的主管部门严格保持与市级相对应。对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主管部门均明确为行业主管部门。同时,结合实际明确具体实施机关。《清单》中的事项均为从市级清单中梳理确认,但要根据我区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具体地填报有关实施机关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