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源泉镇

源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成立源泉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源办发[2021]13号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源泉镇确定成立源泉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镇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级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强化督办问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晓剑  源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组长李志中  源泉镇人大主席

陈立云  源泉镇党委委员、安全生产监督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成  员:伊善伟  源泉镇人大副主席

王希苹  源泉镇总工会主席

孙  凯  源泉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岳盈彩  源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翟国华  源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房耀明  源泉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  琳  源泉镇综治中心主任

岳迎新  源泉镇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元刚  源泉镇司法所所长

吕艺慧  源泉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妇联主席

司亚男  源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琳  源泉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申海亮  崮山法庭庭长

李  博  源泉派出所所长

徐  磊  源泉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汉卿  源泉镇团委书记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翟国华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张文琳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源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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