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医疗保障局
标题: 社会救助、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索引号: /2020-203425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博山分局

社会救助、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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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过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主动

依申请 公开

114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社会公益 事业及

重点民生 领域

社会救助 和社会福利

医疗救助办理流程、救助标准,乡镇(街道)月度救助人数及资金使用统计报表或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医疗保障部门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 栏(电子屏)

其他                 



159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社会公益 事业及

重点民生 领域

社会保险

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区县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保险药品目录、保险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等。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 办发〔201910 号)。

自该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医疗保障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