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的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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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乔丽
主办单位: 博山区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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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乔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城乡居民长护险的建设方面。

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医保发﹝2023﹞16号)要求,自2024年1月1日,在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开展试点,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区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纳入试点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后根据试点运行情况,稳步扩大试点范围,2025年实现全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

二、提高长护险保障水平,鼓励多元化筹资方面。

目前,淄博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医保基金、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筹资办法。试点期内,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资政策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筹集,其中,财政补助1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基金中划拨15元,个人暂不缴费;建议中提出的“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护险建设,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我们将积极向市里反映。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链条方面

(一)目前根据参保人多样化护理需求,确定以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形式:

1.医养结合护理。由医养结合定点护理机构设置专护病房,为参保人提供长期在院护理服务。

2.社区养老护理。由社区养老定点护理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3.居家护理。由定点护理机构派护理人员通过上门形式,为参保人提供护理服务。居家护理服务实行套餐管理,共七个套餐(含基础护理套餐、康复训练套餐、上门助浴套餐),参保人自由选择。

(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根据个人护理需求,可按规定申请以下一种护理保险服务形式:

1.医疗专护。由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专护病房,为参保人提供长期在院护理服务。

2.机构护理。由医养结合定点护理机构和社区养老定点护理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3.居家护理。由定点护理机构派护理人员通过上门形式,为参保人提供护理服务。居家护理服务实行套餐管理,共七个套餐(含基础护理套餐、康复训练套餐、上门助浴套餐),参保人自由选择。

四、推进长护险技术创新方面。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依托互联网“智慧长护经办平台”,定点护理机构通过“平台定点端”对失能参保人制定服务计划,护理员根据“平台手机端”的任务派发进行居家上门护理服务;并且平台实现了服务位置定位和视频稽核检查的功能,对护理员的服务真实性及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监管。

五、对失能老人长护险的宣传教育及对护理员的培训教育方面。

我们结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征缴扩面”、“齐惠保、信用支付”、“医保大讲堂”等系列宣传活动,对定点医药机构、乡镇街道、企业、群众等进行了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宣传;同时通过“淄博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指导。每年与定点护理机构签订《长护服务协议》,定点护理机构按照要求定期对护理员进行教育培训,医保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的作用,解决不同层面护理需求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宜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博山分局

                                    2024520

一、完善顶层设计:完善长护险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框架,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和服务体系,确保制度的稳定性和有效性,统筹推进城乡居民长护险的建设。 二、提高长护险保障水平,鼓励多元化筹。加大对长护险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保障水平,满足失能老人的基本护理需求;同时,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护险建设,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链条。加强护理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需求;同时,探索个性化的护理服务模式,满足不同失能人员的特殊需求。 四、推进长护险技术创新。从政府层面鼓励和支持长护险领域的科技创新,如智能化护理设备、互联网护理服务等,从而提高长护险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加大对失能老人长护险的宣传教育。社区与社会联手加强对长护险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长护险的认识和意识;同时,应加强对长护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支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