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人口增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婴儿出生到16岁,在医疗保险报销之外政府在给予相应的二次报销或补助”的建议。目前针对学生儿童已落实享受相应优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1、普通成年居民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100元、300元、700元,而学生儿童住院起付线不分医院级别,统一为100元。
2、学生和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门诊统筹规定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二、关于“为缓解抚养的压力,对落户在博山并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妇女,给予6年的生活补助”的建议。从医保工作方面,及时落实推动医保支持优化生育保险政策,推动生育保险经办提质增效。一是生育不分孩次,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到100%,居民生育分娩医疗费报销不低于3000元。二是推出更多医保便民服务措施,推行生育津贴等事项“免申即享”。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学生儿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等政策调整要求,落实相关待遇政策,积极助力我区民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博山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