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域城镇
标题: 博山经济开发区域城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8407/2019-502357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2-2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域城镇

博山经济开发区域城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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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博山经济开发区政府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8年,开发区域城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形成组织保障。开发区域城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机关效能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下设专职人员1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发了公开信息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从而使开发区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扎实、积极的推行和深化。

(二)完善体制,落实工作措施。一是明确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平台发布工作,对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加强日常管理、动态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推行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开发区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通过博山政务网及时公开、更新政务信息,还通过微信、公开栏、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8年度,开发区域城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4条。

(二)公开的形式。通过互联网、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

(三)公开的及时性。公开的各项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开发区域城镇目前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开发区域城镇尚未发生有关收费产生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政务信息的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3、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条例》,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细致深化领悟《条例》精神,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  

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使公开信息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存在差距渐渐缩小。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梳理好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便于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