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域城镇
徐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物业管理解决民生问题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上泰苑小区物业服务属于开发商自发行为,并非正式物业公司也未至区相关部门备案,具体服务内容为卫生清扫清运、水电代缴、电梯维修养护等基本服务;该小区一直使用供电局供电,但因其电表为老式电表,需手动抄表,故由物业代收电费,统一上缴;该小区前期从蓝宫小区自行铺设管道引水,蓝宫小区收费为3.55元一方,给上泰苑是4.05一方,但上泰苑地势稍高,楼层也高,需加设两个水泵,故增加水泵电费,经核算定价为6元一方,其中也包含了从隔壁小区引进自来水铺设管道的成本,以及后期对自来水管道的保养和维修费用。后蓝宫小区不再给上泰苑供水,故后期更换管道换为自来水公司供水,自来水公司定价为3.55元一方,但该小区需要二次加压,加上两个水泵和电费,故物业核算价格为5.5元一吨。
博山区域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