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柳域路通行效率减轻西环路交通压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柳域路若要修建,需要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提议道路目前不符合城市规划。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的法律规定,不符合城市规划的土地无法按照非规划用途办理土地手续。
博山区域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