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MB2826017X/2024-542712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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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297168电子邮箱:bsqzwfwzx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围绕重点领域,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一是及时编发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及工作计划,统筹提高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行政执法等信息。二是对今年各类政策文件、公示公告、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进行集中展示对法规重新修订或更改的及时调整2023年累计公开部门文件3件、政策解读3份、公示公告260份、会议信息1份;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情况;三是围绕政务公开法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开事项目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制度,集中展示相关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实政务公开工作。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2023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1件,办结1件。二是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及时调整,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为企业群众及时提供高效、及时、全面的公开内容三是结合跑团服务工作,丰富材料送达途径。

3.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持续深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管理机制,结合区有关要求,不断丰富发布方式,规范局内文件及信息的产生、流转、保管流程由传统的纸质版阅办改为平台电子化阅办,智慧化办公逐见成效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工作重点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单位创新工作形式在“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设立码上就有、VR样板间、智慧批前服务、政府网站入口、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等功能区域,进一步提升了平台的便利性二是利用单位LED大屏积极宣传政务公开方式的多样性,提高办事群众获取信息的知晓度。四是围绕年度政务公开计划全年总体工作目标做好政策发布、解读以及许可结果公示等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公开形式及内容。

5.监督保障。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以讲座、座谈、开放日的形式走进审批工作的方方面面,让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审批人每天的工作日常,不断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使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是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体系,进一步明确科室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监督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对办事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民生信息的发布及时性、有效性仍有欠缺,

2.公开方式有待创新。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需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多样性、易懂性。

3.各科室负责政务公开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公开内容出现文字错误,还需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培训,落实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制,有计划地进行抽查

(二)改进情况

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规范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从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给人民群众带来的便利度

2.创新公开方式,采用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提升公开效果,从而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拓宽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报告事项

2023年度以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扎实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1.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时,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从未出现收取费用的情况。2.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我单位2023年度接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接到建议提案办理后,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按时间节点做好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提案内容有效落实3.拓宽政务公开工作渠道,多样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公开形式,4.丰富政互动,单位通过政务信箱、政务咨询热线等渠道,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建议。5.认真贯彻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着力常态化工作,积极开展领导班子业务培训,进一步夯实公开工作的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