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MB2826017X/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机构: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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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2971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向便民公开、精准公开、互动公开转变。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聚焦重点领域,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一是更新编发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及工作计划,统筹提高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行政执法等信息。二是对今年各类政策文件、公示公告、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进行集中展示。2022年累计公开部门文件5件、政策解读5份、公示公告87份、会议信息2份;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情况;公开营商环境、重要民生事项进展情况6份。三是紧扣基层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持续优化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制度,集中展示相关工作成果,进一步夯实了政务公开工作。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2022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二是及时调整了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通过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优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管理机制,在档案室设立专栏存档有关信息,规范局内文件及信息的产生、流转、保管流程。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政务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务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工作重点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不断优化公开形式及内容,积极围绕基础工作和年度创新工作做好政策发布、解读以及许可结果公示等公开工作。二是通过“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设立政府网站入口、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等功能区域,进一步提升了平台的便利性

5.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公开体系,制定了《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利用网络小程序编制音频,不断创新公开的内容形式,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个别科室对办事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营商环境信息的发布及时性、有效性仍有欠缺,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需进一步丰富、提升政策解读的多样性、易懂性。

2.负责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工作人员在完成公开工作时,流于形式对公开的内容审查不严,个别内容出现文字错误,在下步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落实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制,定期组织自查。

(二)改进情况

1.提升规范化建设,从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对全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及栏目设置进行规范调整,同时及时归纳发布各类惠企便民政策及优化创新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知晓度。

2充实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能力素质,确定由局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加大局内教育培训力度,结合裕禄讲堂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局工作人员业务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对标学习能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报告事项

我单位持续以人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扎实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局在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上继续提升。一是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时,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出现收取费用的情况。二是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我单位2022年度接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接到建议提案办理后,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分级负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按时间节点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办理工作有沟通、有回复、有落实。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公开渠道创新,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和本局门户网站的作用,四是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健全信息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