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博韵艺术培训学校变更地址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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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MB2826017X/2022-530610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1-1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同意核发博山博韵艺术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告。
凡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请及时向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3-4130329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