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 ||
---|---|---|---|
索引号: | 11370304MB2826017X/2023-53809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0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 |
邮政编码 |
255200 |
||
办公电话 |
0533-4297168 |
传真号码 |
0533-4297168 |
|||
网址 |
邮箱 |
bs4297168@163.com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法定职能 |
1.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研究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制定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健全审批与监管有效协调沟通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4.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 5.负责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单位审批服务进行规范、监督和考核,对区级部门单位业务大厅及工作人员进行指导、监督。 6.负责受理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相关工作的投诉举报。 7.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制度,负责研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等工作,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并进行电子监察。 8.指导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 9.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
||||||
办 公 室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
|||||
组 织 人 事 科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干部队伍建设和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出国(境)、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的组织以及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工作。 |
|||||
政 策 法 规 科 |
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的研究、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重大审批行为、重要文件、重要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各镇(街道)的政策指导。负责制定帮办代办服务制度和工作规范,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指导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 |
|||||
业 务 指 导 科 |
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情况的统计、分析、总结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下放实施工作。负责相关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工作,承担相关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衔接协调,编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动态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要件优化、流程优化、环节优化、一链办理等工作。 |
|||||
商 事 登 记 科
|
负责内资公司(企业)登记,公司(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市场主体信息查询,广告发布登记,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负责全区市场主体及发展情况的统计工作。 |
|||||
市 场 准 入 科 |
负责市场准入方面如社团、民办非、医疗卫生、宗教文旅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 |
|||||
社 会 事 务 科 |
负责社会事务方面如侨务、民办学校、农林牧副渔、水利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 |
|||||
投 资 项 目 科 |
负责投资项目、建筑工程等方面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 |
|||||
交 通 城 管 科 |
负责交通城管、市政环卫等方面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 |
|||||
直属单位 |
||||||
单位名称 |
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
|||||
地址 |
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 |
联系电话 |
0533-4297168 |
|||
职责 |
1.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开展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2.落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承,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管理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保障工作。 3.承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 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验、勘验、出证等事项的服务保障工作。 4.开展政务服务引导咨询、帮办代办工作,全面落实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周末无休等服务制度机制。 5.承担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度创新、流程设计再造、人员队伍管理等工作。 6.承担中心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安全运行保障工作。 7.承担政务服务、"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成果的新闻宣传以及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介运维的服务保障工作。 8.落实政务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的服务保障工作。 9.承担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保障和考核评估工作。 10.承担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投诉举报问题接收、处理的服务保障工作,协调配合开展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工作。 11.承担基层便民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 12.承担政务服务档案管理工作,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档案室,按照规范标准分类保存、保护和使用好各类政务服务档案。 13.完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