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山东懋昌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矿山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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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MB2826017X/2025-557160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博行审农〔2025〕68号
关于山东懋昌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矿山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东懋昌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报来的《山东懋昌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矿山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书等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位于淄博市博山区域城镇大庄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1′44″,北纬36°32′55″,建设性质为扩建。占地面积6223平方米,均为永久占地。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2#厂房及配套道路、排水、绿化措施。项目区总挖方量0.101万立方米,包括表土剥离、建筑物基础开挖、管线基础开挖;总填方0.101万立方米,包括表土回覆、基础回填、道路及场地平整、管线沟槽回填等。无借方,无弃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223平方米。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4.4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其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467.6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强化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按规定接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淄博市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