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政策解读: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挥审批职能支持药品零售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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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MB2826017X/2020-530314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背景及目标
博山区大力实施“一号改革工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造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博山样板,支持我区药品零售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区药品零售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制定《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挥审批职能支持药品零售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并公开发布。
二、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运用数据分析,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
依托“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系统”数据库,统计规整全区药品行业信息底数,将连锁药店、单体药店纳入数据库范围,分类型分地域整理汇总,编发《博山区药品零售企业数据发展分析报告》,为药品行业市场调研和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二)服务提前介入,支持药品零售企业标准化建设
推出药店开办预约指导机制,开设预约指导电话,对有开办药店意向的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可根据企业需求安排工作人员提前介入,上门辅导,对场地面积、设施摆放、区域划分提供建议分析和指导工作,有效降低核查时的不合格率。
(三)畅通服务渠道,支持部门企业之间无缝对接
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建立QQ、微信等网络交流群,囊括全区药品经营者及所有审批受理相关工作人员,简化申办人问题反馈途径,通过“群聊”模式,除了及时为申办人解疑答惑,还可以定期更新药品行业相关政策,构建服务“快车道”。
(四)推行“一业一证”,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多行业“准营”
开办药店普遍涉及药品经营许可和食品经营许可,部分便利店还存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整合多个经营许可为一个行业综合许可,通过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一并审批、一证覆盖”的审批模式,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优势,积极整合资源、深化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效能,让企业“轻装”营业,真正实现“一证准营”。
(五)协助转型升级,支持药品零售企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尚未转型升级的个体药店,结合《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十五条措施》的有关政策,协助做好个体药店转型升级工作。在申请个转企的同时,可同步提交药品经营许可申请,对已经核名的营业执照容缺受理。
(六)推广电子证照,协助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化申报
药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审批服务事项全面应用“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拓展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内的应用范围,进一步“减时间、减材料、减成本、减跑动”,力争打造让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智慧审批服务新模式,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智能、便利、高效。
(七)建立“首席帮办”,协助药品零售企业全流程申报
针对博山区连锁药店,实行“首席帮办”机制,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提供“一连锁一联络,企业结对帮办”服务,对于连锁开办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辅导、指导,通过签署“连锁药店‘首席帮办’服务协议书”,从材料填写到系统录入,从资料整理到现场验收,全程跟踪指导,做好协助办理工作,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指导服务。
(八)推行全程网办,协助药品零售企业“不见面审批”
通过系统申请的网办模式,申办人将所需材料提交至药品经营许可系统,由受理审批人员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并通过网络、电话及时反馈,纸质材料由现场勘验人员一并带回,后续出证施行“证件免费邮寄”,借助全程网办,深化“不见面审批”,化被动受理为主动上门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九)实行容缺受理,减少药品零售企业跑腿次数
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对非主审要项实行容缺受理,不断明确细化“容缺受理清单”,对于需要面对面审核的人员资质,工作后移至现场勘验,由现场核查人员负责一并审核,有效节省企业跑腿次数和办事成本,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便利度。
(十)探索“网络勘验”,简化药品零售企业办事流程
针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一类店,由于其药店经营范围风险程度较低,变“现场勘验”为“网络勘验”,由申请人在系统申报的同时,在工作交流群同步提交现场视频,通过查看视频的方式,实现不到现场即可勘验,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