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公布博山区区级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MB2826017X/2021-520048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03 发布机构: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解读:《关于公布博山区区级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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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博山区区级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的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零材料”清单发布的背景

今年以来,博山区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总体要求,全面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先后发布两批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共1207项,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扩大“无证明城市”建设改革应用成果,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在此基础上,梳理形成了博山区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为企业、群众办事不断提供便利。

二、“零材料”事项的概念

“零材料”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线上线下全流程仅需进行身份验证(如身份证、社保卡、营业执照等实体证照或电子证照)并填写申请(承诺)表或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即可直接办理的事项。

三、“零材料”清单的主要内容

博山区区级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共涉及7个区直部门128项内容。其中涉及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护士执业延续许可”等53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等44项、区税务局“税控设备发行”等11项、区医保分局“职工参保登记”等11项、区卫生健康局“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4项、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证发放和管理”等3项、区民政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等2项。

相关部门单位针对“零材料”事项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重新编制办事指南并进行公示和宣传,对应“零材料”事项清单已完成网上实施清单的修改切实实现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博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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