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信访局
标题: 博山区信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334642994W/2017-502403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16 发布机构: 博山区信访局

博山区信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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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博山区信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群众信访工作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博山区信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区政府和淄博市信访局的要求,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信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申请流程进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了积极稳妥的做好民生社会建设十个新突破改革各项工作,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我局积极开展《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条例》宣传。抓住政策发布、重点职能工作、开展的重大活动和社会关注的重热点问题,凡是需要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的情况,凡是不涉密、宜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凡是有利于部门形象建设的做法、经验、成果,我局都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采集、编辑、上传。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接访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动态发布公开的政府信息,配置触摸屏等设备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动态发布和即时查询。对直接前来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门接待,并解答相关咨询。通过直接互动现场答询有效弥补了其他公开形式的不足,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外延。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采取的形式主要是通过报纸、网站、接访大厅公示栏、电视台及宣传发放资料等。博山区网上信访受理平台提供办事指南等版面,为了方便公众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合理提出和查询自己反映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博山区信访局无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信息量、受理量相对较少。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使社会公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操作规程,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三是完善工作规范。加强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博山区信访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