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1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1-26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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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

1.建立健全了博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夏艳华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向周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2.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3.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经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4.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二、建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1.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2.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博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局内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办理《一孩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等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3.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单位保密审查。

4.充分利用政府政务平台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内部网络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

5.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6.利用“政务信息平台”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公布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布单位信息。

7.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建立博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申请公开程序。截止2009年12月31月,全局未受理任何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件。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严密部署、狠抓落实,使我局开展该项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等。

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区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