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试行)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4-513359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3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试行)

发布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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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试行)

过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主体
(或责任部门)

决策
公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部门印发的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各科室

规范性文件

部门印发的可以全文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登记编号之日起20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

各科室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信息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科室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草案形成后及时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予以说明;意见反馈在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之后,决策公开之前

政府网站 

各科室 

意见反馈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政府网站 

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

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按年度整理

政府网站 

规划信息科

部门会议

 

本部门各类办公会议召开情况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发〔201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18〕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各相关科室

执行
公开

医疗卫生

 

1..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计划及方案、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等。2.针对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诊疗活动、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的检查计划及方案、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等。3.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0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资源情况按季度更新。

政府网站 

疾控监督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医政科、规划信息科、药政科等

疫情防控

1.及时发布本地区具有检测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名单;2.及时发布本地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情况;3.及时发布本地区疫苗接种地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医政科、疾控监督科

健康科普

发布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的专项健康科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各相关科室

财政资金

年度财政预决算

部门年度预算信息、决算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财政局批复其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财审科

结果
公开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法科、规划信息科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执行落实情况

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以及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各相关科室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答复后一个月内。

政府网站 

各相关科室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管理
公开

机构职能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

部门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承担的项目内容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人事科

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本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政府网站 

权责清单

本部门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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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计划

部门随机抽查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及时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政府网站 

疾控监督科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

政府网站 

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通过“双随机”方式抽查情况和结果

检查及查处结果作出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事前公开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各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机构以及有关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国办发〔2018〕11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根据本部门权责事项变化动态调整。

政府网站 

疾控监督科

行政执法人员公示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包括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信息)。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政府网站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办理场所、联系方式、示范文本、办事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办理时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根据指南内容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政府网站 

事后公开

执法结果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疾控监督科

执法统计年报

各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每年1月31前公开。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处罚/强制事项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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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监督科

办理结果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作出处罚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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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应对情况

包括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应急办

服务
公开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宣传科等相关科室

部门和专家解读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鼓励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政府网站 

互动回应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留言办理结果;信件办理结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淄博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  

规划信息科

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医疗机构

各医疗机构基本概况、政策法规、办事信息;医疗服务、医院环境、行风建设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网站 

办公室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基本目录

政府网站 

办公室

26个试点领域目录

 

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政府网站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法规政策

政府网站 

办公室

备注:1.属于本部门主动公开范围的其他相关信息及时公开。2.法律、法规对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时限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