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简明问答:《博山区卫生健康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2025版)》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5-551317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09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简明问答:《博山区卫生健康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2025版)》

发布日期:2025-04-09
  • 字号:
  • |
  • 打印

政策解读单位: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533-4110168 

 

2025年4月3日,博山区卫生健康局印发了《博山区卫生健康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2025版)》(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现解读如下。

问:《管理制度》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卫生健康领域监管工作关乎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医疗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众利益。近年来,随着人口结构和健康需求的变化、医疗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卫生健康领域监管工作面临多重挑战。为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领域监管水平,博山区立足实际,制定《管理制度》,明确11类从业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旨在通过清单化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以高质量监管护航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问:如何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差异化监管?

答:科学划分从业单位的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比如,通过对区卫生健康局监督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证照申领、人员档案管理、硬件设施、整体运营情况等方面实施卫生信誉度等级评价,根据量化分级结果,评定为A、B、C三个等级,其中,得分90%以上的评级为A级,得分80%-90%评级为B级,得分60%-80%的评级为C级。按照《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文件要求,对A级单位每2年监督检查1次、对B级单位每年监督检查1次、对C级单位每年监督检查2次。通过差异化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被监管单位的打扰,实现精准科学监管,各被监管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的意识普遍增强,有效推动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整体提升,为保障卫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问:行政处罚具体包括哪些流程?

答: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程序主要包括: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听证程序。1.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七日内报所属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备案。2.一般程序,处罚流程按“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事先告知(含听证)→法制审核→作出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办理,坚持处罚法定、过罚相当、公正公开、处罚相对人权利保障等原则,一般自立案起90日内作出决定,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3.听证程序,符合法定听证事项的,依照法定程序告知、组织听证,听证结束后,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从业单位违法事实以及问题整改情况,将作为风险等级评价、信用评级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问:从业单位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该怎么做?

从业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制度规范,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定期组织管理层及员工学习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明确本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检查重点及具体要求,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定期梳理资质,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人员资质证书等关键证件整理归档,确保所有资质在有效期内,人员持证上岗。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对照监管重点,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问题自查;同时,对主管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