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保健管理—三级网中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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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4-545939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本辖区妇幼保健三级网中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1.协助区卫生健康局制定本区妇幼健康服务全区妇幼健康工作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等,并协助进行落实。
2.受局卫健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医疗保健服务,包括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培训、督导考核等工作。
3.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
4.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两癌”筛查等服务;
5.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事务性工作,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发放、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并定期对辖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6.负责全区妇幼卫生年报以及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管理;按计划完成妇幼保健信息数据的收集、核实、汇总、分析、上报工作;逐步推进妇幼信息网络化管理,及时准确为领导提供数据;定期进行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并监督基层落实。
7.拓展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对辖区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定我区工作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时调整;及时将各地各级医疗机构孕产妇分级管理评估为橙色以上的详细信息下发至各基层医疗机构督促其做好随访;配合区卫生健康局对本项工作的指导与督导,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8.定期组织博山区孕产妇、围产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专家组进行孕产妇、围产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评审,并总结上报。
9.定期召开全区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及时向基层反馈工作信息、传达上级精神和新技术新理念。
10.承担区卫生健康局及上级业务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