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博山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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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3-52678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27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办理住院手续 |
门诊医生给患者开具住院证→患者持住院证、社保卡在住院处(门诊楼1楼)服务窗口办理 |
办理入院、 出院流程 |
入院流程:医生开具住院证→患者持住院证和社保卡在住院处服务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患者持住院证入住相关科室 出院流程:医生下达出院医嘱→护理执行出院医嘱→患者或家属持社保卡去住院处核对并办理出院。 |
住院应知事务 |
患者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院就医,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和意见。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请入院后认真阅读本须知: 1、您应向医务人员详细如实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就诊时应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社保卡,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将有您自己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手术等情况时,应当有您或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3、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并积极配合治疗。 4、住院期间费用如有疑问可咨询医务人员。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时(如胸闷、心慌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要护士帮助时,请您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满意的医疗、护理服务。 |
住院注意事项 |
患者入院后,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服从医院和医护人员管理,应做到以下规定: 1.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规则,服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 2.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3.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人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疫情期间,谢绝探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制度。 4.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以免发生意外。 5.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医、购药或私自采取其他治疗方案,不准私自服用任何药物。 |
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
1.住院患者应听从医师、护士的治疗和护理,安心治疗康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