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内容、责任医生、服务区域、联系电话) | ||
|---|---|---|---|
|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3-537230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7-1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包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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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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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群 |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和健康管 理服务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 务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维护管理。具备条件的,电子健康档 案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 |
由家庭医生通过面对面方式建立、完善居民健康 档案,并通过多种方式维护管理健康档案。到签 约机构就诊的居民,至少每年动态更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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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提醒与健康咨询 |
按照节气向签约居民推送健康生活方式、膳食营养等健康 提醒; 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
在知情同意情况下,每年主动向居民提供一定次 数的健康提醒和健康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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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管理服务 |
提供体重测量、身高测量、腰围测量等服务;开展居民体 重管理核心知识宣教及体重管理健康指导。 |
按照《关于印发“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国卫医急发〔2024〕21号)对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的要求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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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医生和签约 居民联系服务渠道 |
在签订服务协议时,主动告知家庭医生(团队)的联系方 式和服务时间。 |
确保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真实可用,工作时间保持 信息畅通。鼓励应用即时通讯软件和人工智能等 技术,确保及时有效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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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服务 |
门诊服务 |
结合地方实际,确定一定次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 疗服务纳入服务包。鼓励采用预约就诊的方式,由签约的 家庭医生优先接诊。 |
由签约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若签 约居民在服务协议期内未到机构就诊或未使用服 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不视为未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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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服务 |
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 预留一定比例专家号源。签约居民经家庭医生转诊到紧密 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时,优先预约检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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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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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 |
65岁及以 上老年人 |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和健康管 理服务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 务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维护管理。具备条件的,电子健康档 案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 |
由家庭医生通过面对面方式建立、完善居民健康 档案。通过多种方式维护管理健康档案,至少每 年动态更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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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提醒与健康咨询 |
按照节气向签约居民推送健康生活方式、膳食营养、体重 管理等健康提醒;至少每年1次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 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
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主动向居民提供每年不少于 12次的健康提醒、每年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或健 康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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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健康服务。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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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 理服务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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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医生和签约 居民联系服务渠道 |
在签订服务协议时,主动告知家庭医生(团队)的联系方 式和服务时间。 |
确保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真实可用,工作时间保持 信息畅通。鼓励应用即时通讯软件和人工智能等 技术,确保及时有效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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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健康随访(80岁及 以上) |
为签约的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提供面对面或上门健康随 访服务,包括健康评估、用药指导、就诊指导等。如涉及 上门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按医疗服务收 费标准执行。 |
在知情同意情况下,通过面对面或上门方式主动 向居民提供,每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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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 |
各地结合实际,为签约的65岁及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 健康服务和健康咨询,提供转诊转介。 |
按照《关于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的通知 》(国卫办老龄函〔2024〕285号)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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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服务 |
门诊服务 |
结合地方实际,确定一定次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 疗服务纳入服务包。鼓励采用预约就诊的方式,由签约的 家庭医生优先接诊。 |
由签约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若签 约居民在服务协议期内未到机构就诊或未使用服 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不视为未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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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服务 |
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 预留一定比例专家号源。签约居民经家庭医生转诊到紧密 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时,优先预约检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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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处方服务 |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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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指导 |
通过面访、诊间、电话、微信、APP等形式提供合理用药 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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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本医疗服务项 目 |
各地结合实际,从属地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遴选适宜的医 疗服务项目纳入服务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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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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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 |
高血压患 者 |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和健康管 理服务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 务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维护管理。具备条件的,电子健康档 案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 |
由家庭医生通过面对面方式建立、完善居民健康 档案。通过多种方式维护管理健康档案,至少每 年动态更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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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提醒与健康咨询 |
按照节气向签约居民推送健康生活方式、膳食营养、体重 管理等健康提醒;至少每年1次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 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
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主动向居民提供每年不少于 12次的健康提醒、每年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或健 康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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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高血压患者健康服务。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基层高血压防 治管理指南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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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医生和签约 居民联系服务渠道 |
在签订服务协议时,主动告知家庭医生(团队)的联系方 式和服务时间。 |
确保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真实可用,工作时间保持 信息畅通。鼓励应用即时通讯软件和人工智能等 技术,确保及时有效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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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服务 |
门诊服务 |
结合地方实际,确定一定次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 疗服务纳入服务包。鼓励采用预约就诊的方式,由签约的 家庭医生优先接诊。 |
由签约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若签 约居民在服务协议期内未到机构就诊或未使用服 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不视为未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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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服务 |
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 预留一定比例专家号源。签约居民经家庭医生转诊到紧密 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时,优先预约检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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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处方服务 |
为病情稳定且诊断明确、有需求的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长 期处方服务(4~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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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指导 |
通过面访、诊间、电话、微信、APP等形式提供合理用药 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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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纳入服务包,如血 常规、尿常规、眼底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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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本医疗服务项 目 |
各地结合实际,从属地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遴选适宜的医 疗服务项目纳入服务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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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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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 |
2型糖尿 病患者 |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和健康管 理服务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 务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维护管理。具备条件的,电子健康档 案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 |
由家庭医生通过面对面方式建立、完善居民健康 档案。通过多种方式维护管理健康档案,至少每 年动态更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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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提醒与健康咨询 |
按照节气向签约居民推送健康生活方式、体重管理、膳食 营养等健康提醒;至少每年1次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 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
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主动向居民提供每年不少于 12次的健康提醒、每年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或健 康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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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 理服务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服务。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基层糖尿病防 治管理指南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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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医生和签约 居民联系服务渠道 |
在签订服务协议时,主动告知家庭医生(团队)的联系方 式和服务时间。 |
确保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真实可用,工作时间保持 信息畅通。鼓励应用即时通讯软件和人工智能等 技术,确保及时有效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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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服务 |
门诊服务 |
结合地方实际,确定一定次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 疗服务纳入服务包。鼓励采用预约就诊的方式,由签约的 家庭医生优先接诊。 |
由签约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若签 约居民在服务协议期内未到机构就诊或未使用服 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不视为未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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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服务 |
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 预留一定比例专家号源。签约居民经家庭医生转诊到紧密 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时,优先预约检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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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处方服务 |
为病情稳定且诊断明确、有需求的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长 期处方服务(4~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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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指导 |
通过面访、诊间、电话、微信、APP等形式提供合理用药 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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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纳入服务包,如血 常规、尿常规、糖化血红蛋白、眼底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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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本医疗服务项 目 |
各地结合实际,从属地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遴选适宜的医 疗服务项目纳入服务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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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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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 |
慢性阻塞 性肺疾病 患者 |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和健康管 理服务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 务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维护管理。具备条件的,电子健康档 案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 |
由家庭医生通过面对面方式建立、完善居民健康 档案。通过多种方式维护管理健康档案,至少每 年动态更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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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提醒与健康咨询 |
按照节气向签约居民推送健康生活方式、体重管理、膳食 营养等健康提醒;至少每年1次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 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
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主动向居民提供每年不少于 12次的健康提醒、每年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或健 康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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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 者健康管理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慢性阻塞性肺 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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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医生和签约 居民联系服务渠道 |
在签订服务协议时,主动告知家庭医生(团队)的联系方 式和服务时间。 |
确保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真实可用,工作时间保持 信息畅通。鼓励应用即时通讯软件和人工智能等 技术,确保及时有效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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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服务 |
门诊服务 |
结合地方实际,确定一定次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 疗服务纳入服务包。鼓励采用预约就诊的方式,由签约的 家庭医生优先接诊。 |
由签约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若签 约居民在服务协议期内未到机构就诊或未使用服 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不视为未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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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服务 |
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 预留一定比例专家号源。签约居民经家庭医生转诊到紧密 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时,优先预约检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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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处方服务 |
为病情稳定且诊断明确、有需求的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长 期处方服务(4~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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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指导 |
通过面访、诊间、电话、微信、APP等形式提供合理用药 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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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纳入服务包,如肺 通气功能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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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本医疗服务项 目 |
各地结合实际,从属地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遴选适宜的医 疗服务项目纳入服务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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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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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 |
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 |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和健康管 理服务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 务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维护管理。具备条件的,依法依规将 电子健康档案向签约居民或监护人开放。 |
由家庭医生通过面对面方式或与监护人当面了解 的方式主动向居民提供,健康档案至少每年动态 更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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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提醒与健康咨询 |
按照节气推送健康生活方式、体重管理、膳食营养等健康 提醒;至少每年1次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 健康指导。 |
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主动向居民或监护人提供每 年不少于12次的健康提醒、每年不少于1次的健康 咨询或健康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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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 康管理服务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服务。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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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医生和签约 居民联系服务渠道 |
在签订服务协议时,主动告知家庭医生(团队)的联系方 式和服务时间。 |
确保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真实可用,工作时间保持 信息畅通。鼓励应用即时通讯软件和人工智能等 技术,确保及时有效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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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服务 |
门诊服务 |
结合地方实际,确定一定次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 疗服务纳入服务包。鼓励采用预约就诊的方式,由签约的 家庭医生优先接诊。 |
由签约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若签 约居民在服务协议期内未到机构就诊或未使用服 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不视为未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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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服务 |
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 预留一定比例专家号源。签约居民经家庭医生转诊到紧密 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时,优先预约检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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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本医疗服务项 目 |
各地结合实际,从属地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遴选适宜的医 疗服务项目纳入服务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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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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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 |
肺结核患 者 |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和健康管 理服务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 务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维护管理。具备条件的,电子健康档 案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 |
由家庭医生通过面对面方式建立、完善居民健康 档案。通过多种方式维护管理健康档案,至少每 年动态更新1次。 |
|
健康提醒与健康咨询 |
按照节气向签约居民推送健康生活方式、体重管理、膳食 营养等健康提醒;至少每年1次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 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
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主动向居民提供每年不少于 12次的健康提醒、每年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或健 康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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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肺结核患者健康服务。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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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医生和签约 居民联系服务渠道 |
在签订服务协议时,主动告知家庭医生(团队)的联系方 式和服务时间。 |
确保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真实可用,工作时间保持 信息畅通。鼓励应用即时通讯软件和人工智能等 技术,确保及时有效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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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服务 |
门诊服务 |
结合地方实际,确定一定次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 疗服务纳入服务包。鼓励采用预约就诊的方式,由签约的 家庭医生优先接诊。 |
由签约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若签 约居民在服务协议期内未到机构就诊或未使用服 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不视为未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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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诊服务 |
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 预留一定比例专家号源。签约居民经家庭医生转诊到紧密 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时,优先预约检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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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纳入服务包,如肝 功能、肾功能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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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本医疗服务项 目 |
各地结合实际,从属地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遴选适宜的医 疗服务项目纳入服务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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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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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 |
孕产妇 |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和健康管 理服务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 务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维护管理。具备条件的,电子健康档 案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 |
由家庭医生通过面对面方式建立、完善居民健康 档案。通过多种方式维护管理健康档案,至少每 年动态更新1次。 |
|
健康提醒与健康咨询 |
按照节气向签约居民推送健康生活方式、体重管理、膳食 营养等健康提醒;至少每年1次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 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
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主动向居民提供每年不少于 12次的健康提醒、每年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或健 康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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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服务。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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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医生和签约 居民联系服务渠道 |
在签订服务协议时,主动告知家庭医生(团队)的联系方 式和服务时间。 |
确保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真实可用,工作时间保持 信息畅通。鼓励应用即时通讯软件和人工智能等 技术,确保及时有效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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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服务 |
门诊服务 |
结合地方实际,确定一定次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 疗服务纳入服务包。鼓励采用预约就诊的方式,由签约的 家庭医生优先接诊。 |
由签约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若签 约居民在服务协议期内未到机构就诊或未使用服 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不视为未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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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服务 |
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 预留一定比例专家号源。签约居民经家庭医生转诊到紧密 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时,优先预约检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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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本医疗服务项 目 |
各地结合实际,从属地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遴选适宜的医 疗服务项目纳入服务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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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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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 |
0~6岁 儿童 |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和健康管 理服务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 务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维护管理。具备条件的,电子健康档 案向个人开放。 |
由家庭医生通过面对面方式建立、完善居民健康 档案。通过多种方式维护管理健康档案,至少每 年动态更新1次。 |
|
健康提醒与健康咨询 |
按照节气推送健康生活方式、体重管理、膳食营养等健康 提醒;至少每年1次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 健康指导。 |
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主动向居民提供每年不少于 12次的健康提醒、每年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或健 康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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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0~6岁儿童健康服务。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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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服务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接种。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工作 规范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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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个月儿童中医药 管理服务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0~36个月儿童中医药服务。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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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医生和签约 居民联系服务渠道 |
在签订服务协议时,主动告知家庭医生(团队)的联系方 式和服务时间。 |
确保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真实可用,工作时间保持 信息畅通。鼓励应用即时通讯软件和人工智能等 技术,确保及时有效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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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服务 |
门诊服务 |
结合地方实际,确定一定次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 疗服务纳入服务包。鼓励采用预约就诊的方式,由签约的 家庭医生优先接诊。 |
由签约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若签 约居民在服务协议期内未到机构就诊或未使用服 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不视为未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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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服务 |
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 预留一定比例专家号源。签约居民经家庭医生转诊到紧密 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时,优先预约检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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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本医疗服务项 目 |
各地结合实际,从属地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遴选适宜的医 疗服务项目纳入服务包。如儿童常见眼病、 口腔疾病、超 重与肥胖、心理行为发育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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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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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 |
残疾人 |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和健康管 理服务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 务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维护管理。具备条件的,电子健康档 案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 |
由家庭医生通过面对面方式建立、完善居民健康 档案。通过多种方式维护管理健康档案,至少每 年动态更新1次。 |
|
健康提醒与健康咨询 |
按照节气向签约居民推送健康生活方式、体重管理、膳食 营养等健康提醒;至少每年1次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 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
在知情同意情况下,主动向居民提供每年不少于 12次的健康提醒、每年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或健 康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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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家庭医生和签约 居民联系服务渠道 |
在签订服务协议时,主动告知家庭医生(团队)的联系方 式和服务时间。 |
确保家庭医生联系方式真实可用,工作时间保持 信息畅通。鼓励应用即时通讯软件和人工智能等 技术,确保及时有效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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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服务 |
门诊服务 |
结合地方实际,确定一定次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 疗服务纳入服务包。鼓励采用预约就诊的方式,由签约的 家庭医生优先接诊。 |
由签约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若签 约居民在服务协议期内未到机构就诊或未使用服 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不视为未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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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诊服务 |
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 预留一定比例专家号源。签约居民经家庭医生转诊到紧密 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时,优先预约检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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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功能)评估 |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签约对象个人意愿,为 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需求筛查、康复(功能)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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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本医疗服务项 目 |
各地结合实际,从属地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遴选适宜的医 疗服务项目纳入服务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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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第一团队) | ||||
| 团队长 | 刘韦 | 副主任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3869309784 |
| 团队医生 | 闫云 | 执业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5053339288 |
| 团队医生 | 吕晓双 | 主治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8353327186 |
| 团队护士 | 岳文玥 | 主管护师 | 联系电话 | 15166084650 |
| 团队护士 | 张泽 | 主管护师 | 联系电话 | 13953371876 |
| 公卫人员 | 董安强 | 护师 | 联系电话 | 15106393767 |
| 乡村医生 | 李志博 | 助理中医师 | 联系电话 | 13953363139 |
| 乡村医生 | 赵其来 | 助理医师 | 联系电话 | 18653349968 |
| 服务村庄 | 博山区源泉镇源东村 | |||
| 服务人口 | 源东村:1811人 、合计:1811人 | |||
| 团队长刘韦:团队人员在团队长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负责源东村居民签约履约巡诊走访等工作。 | ||||
|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第二团队) | ||||
| 团队长 | 蒋昆 | 主治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8678233296 |
| 团队医生 | 张美香 | 执业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5628756509 |
| 团队医生 | 庞倩倩 | 执业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3864178310 |
| 团队医生 | 朱文琦 | 执业中医师 | 联系电话 | 13793316189 |
| 团队护士 | 李 杰 | 护师 | 联系电话 | 15589356668 |
| 公卫人员 | 徐敬姿 | 护师 | 联系电话 | 15564396899 |
| 乡村医生 | 田学波 | 乡村全科 | 联系电话 | 13573319195 |
| 乡村医生 | 张慎博 | 乡村医师 | 联系电话 | 13220672485 |
| 服务村庄 | 博山区源泉镇源西村、博山区源泉镇源北村、博山区源泉镇西山村 | |||
| 服务人口 | 源西村:574人、源北村:974人、西山村:190人、合计:1738人 | |||
| 团队长蒋昆:团队人员在团队长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负责源西村、源北村、西山村居民签约履约巡诊走访等工作。 | ||||
|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第三团队) | ||||
| 团队长 | 张明征 | 副主任中医师 | 联系电话 | 13153350581 |
| 团队医生 | 李康 | 执业中医师 | 联系电话 | 15653356287 |
| 团队医生 | 阚兴宇 | 执业中医师 | 联系电话 | 13656432856 |
| 团队医生 | 许凯丽 | 执业中医师 | 联系电话 | 17560325228 |
| 团队医生 | 王丽 | 副主任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5954795822 |
| 团队护士 | 李坤 | 主管护师 | 联系电话 | 15853359881 |
| 团队护士 | 姜玉洁 | 主管护师 | 联系电话 | 13022711911 |
| 公卫人员 | 范凤明 | 助理医师 | 联系电话 | 15689087832 |
| 乡村医生 | 朱艳 | 助理医师 | 联系电话 | 13864456689 |
| 乡村医生 | 焦风霞 | 助理医师 | 联系电话 | 15064381409 |
| 服务村庄 | 博山区源泉镇西高村、博山区源泉镇东高村 | |||
| 服务人口 | 西高村:786人、东高村:662人、合计:1448人 | |||
| 团队长张明征:团队人员在团队长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负责东高村、西高村居民签约履约巡诊走访等工作。 | ||||
|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第四团队) | ||||
| 团队长 | 李小颖 | 副主任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3002708477 |
| 团队医生 | 李军 | 主治中医师 | 联系电话 | 13070639509 |
| 团队医生 | 孙锦荣 | 主治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3475575975 |
| 团队医生 | 杨帆 | 执业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5898770892 |
| 团队医生 | 陈秀利 | 主治医师 | 联系电话 | 13793333243 |
| 团队护士 | 焦红玉 | 主管护师 | 联系电话 | 18560721432 |
| 公卫人员 | 孙天姿 | 药师 | 联系电话 | 15169320124 |
| 乡村医生 | 赵娟 | 乡村全科 | 联系电话 | 18560963645 |
| 乡村医生 | 焦方春 | 乡村全科 | 联系电话 | 13173275987 |
| 服务村庄 | 博山区源泉镇泉河村、博山区源泉镇黄台村 | |||
| 服务人口 | 黄台村:340人、泉河村:1005人、合计:1345人 | |||
| 团队长李小颖:团队人员在团队长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负责泉河村、黄台村居民签约履约巡诊走访等工作。 | ||||
|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第五团队) | ||||
| 团队长 | 尹庆军 | 副主任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3573343779 |
| 团队医生 | 翟佩峰 | 主治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8560292749 |
| 团队医生 | 王文钊 | 主治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5053359203 |
| 团队护士 | 王萌 | 护师 | 联系电话 | 13276432842 |
| 公卫人员 | 张金凤 | 主管护师 | 联系电话 | 13656437038 |
| 团队其他团成员 | 王巧华 | 执业中医师 | 联系电话 | 13255337556 |
| 乡村医生 | 苏作传 | 乡村医师 | 联系电话 | 13869309568 |
| 服务村庄 | 博山区源泉镇麻庄村、博山区源泉镇珍珠村、博山区源泉镇麻峪村 | |||
| 服务人口 | 麻庄村908人、珍珠村215人、麻峪村:67人、合计:1190人 | |||
| 团队长尹庆军:团队人员在团队长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负责麻庄村、珍珠村、麻峪村居民签约履约巡诊走访等工作。 | ||||
|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第六团队) | ||||
| 团队长 | 李艺杰 | 副主任中医师 | 联系电话 | 17706383872 |
| 团队医生 | 类成甜 | 执业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7862192681 |
| 团队医生 | 孙铭 | 执业医师/全科医师 | 联系电话 | 15615636900 |
| 团队护士 | 孙姣 | 主管护师 | 联系电话 | 13181944513 |
| 公卫人员 | 张金凤 | 主管护师 | 联系电话 | 13656437038 |
| 乡村医师 | 李金波 | 助理医师 | 联系电话 | 13581016628 |
| 乡村医生 | 翟娟 | 助理医师 | 联系电话 | 18764399061 |
| 乡村医生 | 焦方喜 | 乡村医师 | 联系电话 | 15725338807 |
| 服务村庄 | 博山区源泉镇西皮村、博山区源泉镇中皮村、博山区源泉镇南坡村、博山区源泉镇郑家村 | |||
| 服务人口 | 西皮村:243人、中皮村:106人、郑家村826人、南坡村315人 合计:1490人 | |||
| 团队长李艺杰:团队人员在团队长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负责西皮村、中皮村、郑家村、南坡村居民签约履约巡诊走访等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