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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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3-528844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3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一、服务内容:
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我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居家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二、与我院建立双向转诊的医院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山东省省立医院 |
0531-96717120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0531--89268763 |
淄博市第一医院 |
0533-4253406 |
三、南部山区医共体业务合作医疗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池上中心卫生院 |
0533-4880052 |
岳庄中心卫生院 |
0533-4518432 |
博山镇中心卫生院 |
0533-4548101 |
石马镇卫生院 |
0533-4567859 |
四、转诊流程
1、转入病人
接转诊病人后,在门诊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必要时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