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夏家庄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3-527556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7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夏家庄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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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高效实施,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按照省、市卫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博山区夏家庄辖区内常住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2023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13 版)》、《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适宜技术操作规范》、《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20 版)》、《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22)》、《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山东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指南(2014 年版)》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22〕1 号)、淄博市卫生健康委、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卫办字〔2022〕134号)、博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修订<博山区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卫办字〔2022〕62号)等各项工作要求,以扩大服务覆盖面和提升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继续扎实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12类项目实施。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2019年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按照省卫健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山东 2019年版)》要求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任务全面完成。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90%

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60%以上。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1%以上。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100%,电子健康档案查询率达20%以上。

2.健康教育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覆盖率达90%以上,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3.预防接种服务。辖区内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4.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过程中,落实山东省

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 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妇幼函〔2021〕14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0-6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6.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1%以上(参照第七次人口普查有关数据,

老年人常住人口数按 20.17%进行测算)。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达2234人,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1%以上,控制率45%以上,门诊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覆盖率100%。

2)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达860人,2 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1%以上,控制率35%以上。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95%以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登记网络直报及时率100%,重点传染病疫情疫点处置率90%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动态储备合格率100%,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率100%。

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要求开展服务,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等服务内容。

1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7%以上。

如国家、省、市、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有新的规定或调整,以上级指标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理顺项目服务流程,突出重点人群个性化的管理特点,注重服务过程关键环节的留痕记录。扎实做好规范的培训工作,正确把握和解读规范的新要求,注重提高培训实效,切实提高辖区乡医及院内人员项目执行能力。

(二)持续推进重点人群服务。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继续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结合上一年任务完成情况,加快推进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重点任务,确保今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规范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和数据分析,将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认知功能、情感状况等3个量表的原始表纳入电子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表中老年人居住情况,切实做好老年人尤其是独居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工作。要加强与社区村居、妇幼保健、托幼等机构数据共享,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和适龄儿童实际数量,推进预防接种和儿童健康管理预约式、综合、连续服务。要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与“三高共管”、两病用药保障政策等融合推进,加强基层防治管理指南及“三高共管”、两病用药保障等培训,全面掌握在管患者医保药品政策享受和并发病筛查情况,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效果。年底前“三高共管”要对50%以上在管患者启动三级协同管理。

(三)优化基层医防融合服务环境。以家庭医生工作室、健康驿站和三高基地(三高之家)建设为依托,以服务对象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护士、公共卫生科室人员在门诊个体服务和日常人群管理两个层次上的责任、分工、环节、场景和流程,全面实现服务细化、闭环和高效。要本着“以人为中心”优化门诊布局,合理规划各区域的功能、人员和路线,使居民自然、无感、连续接受全流程服务。

(四)做好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衔接。要根据辖区0-6岁儿童流动情况,分阶段做好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原则上,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由我院承担;儿童入托后出现居住地和幼儿园不在我辖区的,健康管理服务可以通过明确任务数或委托方式,由幼儿园所属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鼓励对3岁以下和3-6岁儿童健康管理任务分开测算、分阶段管理和考核。对不在淄博市内居住的辖区户籍孕产妇和儿童,建立流出人员登记台帐,已经享受到居住地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服务对象,做好登记并留取联系方式。没有享受到服务的对象,机构可采取委托服务对象住地医疗机构服务或主动上门服务方式进行服务,确保我辖区孕产妇和儿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切实加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做好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促进区域妇幼健康信息共享,使各项指标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

(五)继续确保脱贫人口应享尽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针对重点脱贫人群和健康危险因素普及健康知识,加强慢性疾病、常见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引导脱贫群众逐步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降低因病返贫风险。

(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统计、分析、评价、导出等辅助功能,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在诊疗活动、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中的授权调阅。在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下,规范有序地向居民开放健康档案。健康驿站自助检测数据、重点人群健康体检数据自动进入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远程监测、智慧终端等技术开展智慧化、个体化和互动性随访管理,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区域分级分层管理。根据省级出台的《公共卫生扩展数据集(2022 版)》,对健康档案数据库质控规则、“三高共管”、 医防融合、个体自测数据集等方面进行完善。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完善辖区健康信息系统数据。进一步加强健康档案务实应用50项功能的场景使用,促进平台数据库互通共享和全生命周期健康档案建设。

(七)切实抓好项目资金落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在省、市卫计委未正式明确新的资金拨付标准前,2023年项目服务经费标准暂按80元/人预算标准执行2023年要出台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明细表,落实好村级经费“先预拨、后结算”机制,落实好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并做好政策培训,严禁克扣、挪用。根据村卫生室预期完成的任务量或参照上年度同期结算经费进行预拨,预拨比例不低于所需经费的70%,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季度和年度资金结算,充分保障乡村医生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做好12类项目服务内容、乡村两级分工和补助标准的细化分解,将医务人员依托电子健康档案提供服务、“三高共管”医防融合服务及个性化健康教育等纳入测算标准,强化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等评价结果应用。要根据村级任务承担及完成情况,切实落实好补助资金。要正确理解和把握通知要求,科学合理做好调整内容所涉资金的分配。按照省级要求加强资金精细化管理,探索推进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精细化数量、质量和效果评价为依据的资金测算和结算方式。要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资金结算、奖惩必须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八)做好项目数据上报。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要求,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做好数据季报、年报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数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据等各项数据上报情况将作为国家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和区级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着力强化健康教育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APP、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载体,通过主题宣传、知识竞赛、有奖答题、调查问卷等形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进社区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等。要进一步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有效性,2023年重点强化老年人预防跌倒、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等核心知识知晓率。为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健康服务,今年继续推进在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基础上健康积分机制。以省级制定的50项健康行为积分参考目录为依据,要通过电子积分、纸质积分卡等形式制定专项健康积分。健康积分可通过当地APP、微信公众号或基层机构健康驿站兑换口腔和中医保健服务、健康工具、耗材、设备租赁等,探索建立主动健康正向闭环激励机制。

(十)严格开展项目考核。每年对辖区所有承担任务的卫生室及院内人员开展4次综合绩效评价,针对项目实施情况及省、市、区重点工作评价和群众健康评价事项,有重点地提高关键指标和薄弱环节的分值权重,强化数据真实性和一致性复核,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与资金拨付挂钩,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落实资金奖惩措施,切实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的作用。

本《方案》内容和指标如与上级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我院将视情况另行下发文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