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石马镇卫生院就诊须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9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石马镇卫生院就诊须知

发布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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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院内感染发生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就诊须知

1.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2.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主动出示健康通行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询。

3.人与人之间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

4.住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二、就诊规章制度及应知晓相关事务

1.医院严格实行“一患一诊室”,请自觉在候诊区候诊,在医生叫号后进入诊室就诊。

2.为减少交叉感染,我院提倡以下几点:

(1)医院在就诊、缴费、取药等容易人员聚集处设置一米线,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2)候诊时,请您隔位就座;

(3)为减少聚集,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一位患者最多可带一位陪同人员;

(4)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投入指定医疗垃圾桶(黄色垃圾桶)内,触摸公共物品后请使用流动水洗手或快速手消毒液消毒。

三、就诊注意事项

3.发热患者(体温≥37.3℃或者在37.3℃上下浮动的),请在预检分诊处由医院专门人员引导到发热哨点。患者及陪同人员就诊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需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调查,并主动报告相关情况。

4.门诊患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请直接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四、就诊温馨提示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遵守上述要求就诊,如实告知您的真实情况,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养成外出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以及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卫生健康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