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机关卫生所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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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2-527767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一、健康教育制度
(一)、健康教育内容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4、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
6、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服务形式及要求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1)发放印刷资料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2)播放音像资料
音像资料为视听传播资料,如VCD、DVD等各种影音视频资料。机构正常应诊的时间内,在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位置,宣传栏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二、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