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机关卫生所公卫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3-527751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机关卫生所公卫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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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及时开展应急处置,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的规定和《淄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落实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构建高效有力的组织领导指挥体系,构建灵敏准确的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准确及时的信息报告体系,构建严密有效的预防控制体系,构建坚实可靠的医疗救治体系,广泛动员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全面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社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以最快速度采取最有效的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社区范围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三、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由党支部书记、所长朱金娥同志担任,成员为机关卫生所所有工作人员,办公地点设在全科诊室。

应急指挥办公室主要职责: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及时向博山区疾控中心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各科室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根据应急指挥办公室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工作预案。

1、医疗组:医疗小组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治疗情况,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治疗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2、护理组:负责处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护理工作,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积极护理工作。

3、防疫组:负责协调指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技术指导工作及人员防护隔离,采取积极防护措施,开展防疫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报告责任人:机关卫生所每个工作人员均为报告人。

2、报告程序: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责任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卫生所领导,卫生所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疾控中心报告。

3、报告内容:

⑴事件发生的单位及发生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报告人。

⑵事件简要经过、主要病症、发病(中毒)人数、伤亡人数。

⑶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已采取的措施、现状、发展趋势。

⑸需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项。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1、报告核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经核实后,应急指挥办公室启动应急指挥工作程序,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启动应急预案,对发生点或发生区域采取紧急措施,落实管理措施,及时向医务科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需要支持事项。组织力量严控源头,切断传播途径,组织医疗救治,加强监督执法,做好卫生宣传,减少社会恐慌,规范报告程序,保证信息畅通。

2、处置原则:按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严密控制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有效救治病人、减少死亡的原则进行应急处置。

3、监测和预警:监测机构为机关卫生所全科诊室。监测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监测的内容开展。建立完善监测网络。

五、保障措施

卫生系统处置体系由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机关卫生所应急处理体系、医疗急救体系组成。

建立常设组织和值班制度,建立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加强预警监测,掌握动态情况,及时消除危险因素。

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在人员、技术、物资和资金上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六、监督与评估

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应急处置中的监督。各科室自觉接受应急指挥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监督和督查。

    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完成后,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