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医疗秩序—患者的义务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医疗秩序—患者的义务

发布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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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有及时就医的义务。

2、患者有准确提供医疗信息的义务。

3、患者有义务提供准确的就诊身份,在委托他人进行医疗文书签字时必须提供委托人的准确身份。

4、患者有遵从医嘱的义务。

5、患者有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与规定的义务。

6、患者有尊重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的义务。

7、患者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8、患者病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

9、患者有协助医院进行随访工作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