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行风建设-卫生行业行为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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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3-526614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1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严谨求实,精益求精。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二、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