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

发布日期:2023-09-11
  • 字号:
  • |
  • 打印

为使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理,保证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特制订以下总体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以人为本,快速反应。

 4.科学处置,协调合作。

二、领导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信息保障领导小组、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一)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丁修敬  党支部书记  院  长

副组长:杜春波  党支部副书记  副院长

李   锋  党支部委员  副院长

张学玲  党支部委员  副院长

丁   赢  党支部委员  中医科主任

成   员:潘芳敏  公卫一科主任

王    宁  公卫二科主任

李传伟  医务科主任

边云龙  行政后勤办公室主任

赵丽丽  财务科主任

宋丽娟  院部办公室主任

应急处置小组职责:

1.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据其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及时、有效开展监测、分析和决策工作,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4.指定信息发言人,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传递工作。

5.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小组:

1.第一小组

组  长:杜春波

副组长:潘芳敏 

成  员:赵丽丽  王  宁  边云龙

2.第二小组

组  长:李  锋

副组长:丁  赢  

组  员:张宝红  刘海霞  张学玲  

各小组职责:

(1)第一小组主要负责突发事件控制、第二小组主要应对突发事件中群众救治;

(2)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迅速组织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监督、指导应急工作的开展,必要时提供人力、物资、设备等有效支持;

(4)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所取得效果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三、应急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当事人按照事件性质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核实具体情况后提出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如无须启动应急预案,直接安排相关人员落实;如需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迅速介入,组织实施相应应急预案。

1.平时做好应急抢救物资的准备,包括救护车、急诊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完好并齐全。

2.加强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做好适时演练。

3.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

4.应急启动程序

 一线医务人员遇到紧急情况--医务科(工作日)行政总值班(夜间、节假日)--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事态--指派应急小组--启动预案--应急工作组立即开始工作--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5.后勤保障要尽一切努力充分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防护用品、包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药剂科要保证药品的供应。

6.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卫生防疫及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先行一步,对事件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及可能受到影响的人群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防护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提供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的宣传资料,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7.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服务。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地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8.公卫科、医务科、办公室等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9.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10.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11.对收治的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