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岳庄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信息(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要点)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2-52813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05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岳庄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信息(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要点)

发布日期:202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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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检分诊

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着装整洁;

2.保持分诊处清洁卫生,每天至少4次对医用物品、物体表面、地面进行清洁消毒,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3.认真落实标准预防原则,工作人员采取一级防护,穿工作制服、工作裤、工作鞋、佩戴工作帽、医用手套和n95口罩;

4.根据省、市、区2022年12月14号通知,即日起进入医疗机构不再查验核酸检测结果。

5.对体温≥37.3℃或不发热但有新冠肺炎相关其他症状者(干咳、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乏力、腹泻),结合流行病学史,及时通知发热哨点听班医护人员,按照发热患者预检分诊流程由专人引领前往发热哨点诊室就诊,患者离开后要立即按要求对预检分诊物品及周围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6.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二、门诊管理

1.严格执行一人一诊室,医务人员及就诊者保持一米距离,规范佩戴n95口罩;

2.落实门诊各高频接触物表清洁消毒措施;

3.注意开窗通风。

三、病房管理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住院病人及陪人不再查验核酸,自2022年12月17日起,新入院病人不再进行核酸采样,病历中不再需要下核酸采样医嘱。收费处不再进行减免操作。

四、医务人员管理

1.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

2.严格执行医院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岗位防控要求;

3.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五、医疗废物管理

1.医疗废物暂存点专人管理,做好医疗废物院内外收集、交接、暂存、转运等工作;

2.新冠疫苗接种室产生医疗废物、核酸采样产生医疗废物双层打包,分层消毒;

3.科室产生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医疗废物不超过48小时;

4.规范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严格医疗废物暂存点物表及空气消毒。

六、培训管理

1.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医院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2.针对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加强培训,要求熟练掌握新冠肺炎防控和诊疗要求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疫情防控演练,进行复盘总结,不断完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