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行风建设——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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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3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