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行风建设——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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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4-528530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2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