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公卫措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3-19619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3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公卫措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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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医院广大职工及就医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医院和谐建设,依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博山经济开发区卫生院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等)及本院服务范围内的危化品、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动乱、恐怖、重大医疗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可预见或突发的各类公共安全类事件,接上级行政部门指示承担医疗救援防控工作等。

一、指导思想

在市卫生健康委和区卫生健康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医院各科室在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

医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的重要场所,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组织体系。医院院长是医院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要按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应急工作。

(一)博山经济开发区卫生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丁  磊

副组长:杜海洋  张  霞  刘  俊

成  员:周  静  苏文东  王  恒  刘  静

岳燕双  郑建华  王春景  耿  潇  

下设应急办公室,张霞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医疗救治一组

组  长:曹爱军

副组长:王春景  刘  静

成  员:严军娜  翟利恒  肖雪芹

2.医疗救治二组

组  长:郑建华

副组长:孙显云

成  员:柏建钊  孙富强   王金凤

职  责:负责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疫情监控与报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组织疑难病例的会诊及转诊、组建医疗救治队伍、人员培训等。

3.卫生防疫组

组  长:杜海洋

副组长:耿  潇 

成  员:徐艳暇  岳洪雁  郭晓丹

职  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制定落实医护人员防护措施和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消毒隔离措施;组织相关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

4.通讯联络组

组  长:张  霞

副组长:苏文东

成  员:李茂峰  刘  倩  刘  鹏

职责:负责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指示标牌的设立、医院情况的公示、医院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等,搜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新动态信息,最新治疗方案,及各级、各类文件传达落实 ,完善各项资料综合及归档。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周  静

副组长:王  恒  

成  员:钱玉玺  曹同革  翟秀凌

职  责:负责后勤物资(被服、防护品、设备等)、药品、医疗器械的筹措、调集、维修;隔离区域的围护、安全保卫、人员出入管理;伙食、生活用品的保障供给等;保证水、暖、电、气供应及通讯畅通。

三、监测与预警

医院所属各科室均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

根据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是局部还是全院,医院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地域或部分科室且危害较小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科室及人员;影响医院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院所有科室及人员。

四、报告与信息发布

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医院职工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医务科:4148639(8:00--11:30;13:30--17:00);

保卫科:4148695(8:00--11:30;13:30--17:00);

节假日休息报告院总值班:4148541、4148639。

职能科室接到突发性公共事件报告的同志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或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迅速向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自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计算2小时内向区卫生健康局报告。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规模、涉及人员、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起因分析及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医院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全面。由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定医院新闻发言人,严禁其它人参与发布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各科室职责

(一)应急指挥小组职责。负责应急事件处置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在上级部门指令和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领导下,负责启动应急机制后的统一协调工作。

1、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各种灾情,向医院救灾指挥部及上级救灾指挥部报告并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救灾部门和医院救灾指挥部的决策;

2、负责指挥协调及时向上级政府、组织报告灾情及救灾应急方案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贯彻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

3、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各种灾害事件的应急和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时掌握灾情、震情、火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

4、统一把震情、火情及各种灾情报道口径;协调临近区域的救灾工作和灾害预报应急事项

5、组织有关会议、接待和协调工作,安排指挥部人员值班及处理灾害信息咨询等事宜。

(二)办公室职责:

1、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医院应急办公室组成科室职责界定。

3、保证医院总值班工作制度落实。

4、负责宣传、接待媒体,由医院指定人员对外通报或接受采访。

5、负责标识的统一设计、制作。

6、协助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三)医院总值班职责:

1、负责处理医院非办公时间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接受、传达上级行政部门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通知, 负责启动绿色通道。

2、医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各职能科室人员参加。非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拒绝参加,也不得无故让人替班。

(四)医务科职责:

1、负责组织救灾、反恐、中毒、各类传染病和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全院范围内应急事件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通报,组织对报告的应急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3、负责组织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各专业医疗人员。

4、定期对医疗队成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5、负责汇总年度医院应急工作预算,拟定医院物资储备、装备与设备的管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上级指示选派医疗队,负责院内应急人员调配、管理。

7、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紧急事件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8、负责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应急队队员联络,并保持畅通。

(五)护理部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事件医疗救治中护理人员的调配。

2、负责护理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消毒隔离技术及护理安全工作。

3、配合医务部组织的应急队伍演练,加强医护配合。

4、床位的协调。

(六)门诊部职责:

1、协助组织应急事件的医疗救治,负责门诊区的布局、工作流程、人员安排。

2、负责传染病疫情上报,进一步建立健全传染病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网络直报工作的管理。

(七)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

负责指导、监督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八)药剂科职责: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疗用及消毒用药品的采购储备供应;

2、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3、参与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的制定;

4、提供其他药学技术服务。

(九)信息科职责: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保证运行正常、信息准确。

(十)病案室职责:

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病例资料,整理、审核。

(十一)总务科职责:

1、总务科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4、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    

5、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

6、总务科保证参与抢救人员的膳食供应。

7、负责院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必要时进行灭虫害处理。

(十二)保卫科职责:

1、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科必须及时对通讯等公共设施、医疗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3、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六、培训与演练

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认真研究各自主管范围内最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将排在前五位的突发性公共事件作为重点,估计可能发生的情况,拟定应该采取的对策,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资料,对相关人员实施培训。

培训应是全方位的全员培训。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对各级各类人员(包括临时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涵盖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识别、报告、应急处理技术、群体防护、个体防护、现场救护等内容的培训。对特殊人员应进行特殊技能的培训,如医院新闻发言人应进行媒体沟通技巧的培训等。

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中各责任人的责任与义务分别制订“应急反应手册”。手册针对各个关键科室的具体负责人,明确其职责范围、协调对象、主要对策、执行步骤、联系方式等。手册内容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携带。

模拟演练每年1-2次,由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订模拟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技术培训,模拟情景,实际演练,提高组织成员的应急反应能力,训练一支能打硬仗的应急团队。

七、突发性公共事件现场保护

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院分管领导,同时向派出所(电话)汇报,由派出所派人赶赴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现场,负责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医院做好配合工作。

八、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前期处置

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院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实施相应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随时将突发性公共事件发展情况报区卫生健康局。

医院后勤科室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紧急调用相关的物资、设备,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医院保卫科在派出所人员来到现场之前应当加强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治安。

医院急救小组应当立即集结待命,做好抢救伤员的准备工作。

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初期,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九、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公共卫生类:立即启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交通类:立即启动《突发事件中群体伤员、中毒等患者抢救组织工作预案》

火灾类:立即启动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建设工程类:建设工程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工作。制定抢险措施,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同时启动《突发事件中群体伤员、中毒等患者抢救组织工作预案》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类:立即启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爆炸、动乱、恐怖、破坏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组织力量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品和疏散人员。协助公安人员搜寻证据,追查或监控有关嫌疑人员。若有人员损伤,则同时启动《突发事件中群体伤员、中毒等患者抢救组织工作预案》

自然灾害类:立即启动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立即启动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查清原因以书面形式作出通报,分析情况,明确责任,总结教训,报出预防整改措施。

十、其它事项

本《预案》是作为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医院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医院各科室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院预防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意识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的能力。

任何科室和个人都有参加突发性公共事件抢险救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