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务公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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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2-52768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博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务公开制度
为切实增强我中心各社会服务事项的透明度,推进业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我中心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推进我中心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同时成立监督小组。
三、目标要求
中心要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年内要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基本实现办事快捷,方便群众,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监督和制约机制基本健全,单位风气进一步好转;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各项业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
1、社会公共事业公开方面,对本中心职能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监督投诉处理办法和途径、申诉机关等,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对经济和社会发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上级下拨的涉及公众利益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事项,都要全面推行公开。
2、中心内部事务公开方面,主要是重要的"事权"、"财权"和"用人权"的公开。包括:(1)中心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年初公开当年的工作目标和前一年的执行情况;(2)重要决定事项,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3)中心内设机构干部任免及奖惩情况,在任免和奖惩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4)中心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每年公布一次;(5)财务开支情况,每年公开一次;(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每半年公开一次。
(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平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