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复印病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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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5-527694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复印病历流程、地点、路线、收费说明
一、出院申请复印病历
(一)凭出院证明或结账单。
(二)患者(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患者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患者委托书)到博山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办公区四楼)进行核实,并陪同患者或委托人到档案室调取患者病历进行复印。
二、复印病历内容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范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第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为申请人复印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分娩记录(剖宫产需复印手术记录)、彩超单、医嘱单、婴儿出生记录。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费用名称:病历资料复印
(二)收费依据:鲁发改价格〔2024〕433号 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三)收费标准:最高每张(含A4、B5纸)0.2元,双面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的按2张计费,不得另收取其他费用。
四、存档材料
(一)留存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人需委托人身份证与患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若保险公司前来提取病历需提供患者委托书原件)
(二)填写复印、复制病历资料记录
申请人或机构 |
患者姓名 |
申请人或机构有效证件 |
申请人所带证件 |
申请复印、复制理由 |
填写复印病历理由 |
申请复印、复制病历材料内容 |
填写所复印病历内容 |
批准复印、复制病历资料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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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 |
医务科主任签字 |
诊 断 |
病历所写诊断 |
五、将患者病历及所留存材料交至档案室
六、地点及路线
博山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办公区四楼),乘坐电梯到五楼,右转进入办公区域,找到医务科门牌办理复印病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