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住院须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住院须知

发布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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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办理住院手续及流程:

1.患者在导医陪同下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入院通知书到一楼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2.护士接诊。

3.护士交代住院须知后安排至过渡病房。

4.医生接诊。

5.住院诊疗。

二、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住院期间注意事项:

1.住院后不要私自调换床位,输液过程中不要私自调节滴速。病房内配置的各种设施,如照明灯、空调、输液轨道、电源插座等请您爱护使用,不要乱开、乱拧。

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爱护病区环境,不要在病区内吸烟、饮酒、随地吐痰、高声喧哗、乱扔杂物、不要将垃圾、污水倒至窗外。

3.在病房内,请您不要使用电炉、电热锅等电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请勿攀高或坐、卧与窗台上,在行走时如感头晕等不适请立即坐或蹲下,并寻求帮助,请勿试着走动。

5.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如钱、手机、单据等请随身携带,以防丢失。

6.既往有精神病、癫痫等病史应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否则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7.住院病人根据病情需留陪护;行动不便的病人请在家属的陪伴下行走,防止滑倒摔伤;请勿私自使用热水袋,如需使用时须在护士指导下使用。

8.各种创伤性检查、治疗和手术都有一定的危险性和发生并发症的可能,某些治疗手段,如输血等都有可能带来一定的不良后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上述诊治措施都必须由经治医生与您或您的代理人谈话,取得理解与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安排。以上经签字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9.病人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医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病房,请您向床位医生办理相关手续,经允许后方可离开,擅自外出者离院期间发生疾病变化及意外事件责任自负,医院概不负责,出院病人应办理出院手续后方可离院,否则属于擅自离院。

10.患者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11.我院严禁自私收费,如遇到医务人员有暗示索要、收受红包或其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时,请拔打医院监督电话:4155100,医院将严肃处理。

三、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一)病区设施安全

1.病室地面清洁干燥,必要时放置“防滑警示”标志,以防患者跌倒。

2.加强安全管理及消防知识的宣传,随时查除不安全隐患,熟练掌握各种护理应急预案。掌握消防灭火知识,熟知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火警电话。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查对制度、药品使用制度、交接班制度、保护性医疗制度、消毒隔离等。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各类消毒剂应标签明显,专柜放置。

3.熟知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4.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请假及随意离院,特殊情况需经医生同意并签署《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后,由家属陪同方能离开。

5.严格探视、陪护制度,探视时间注意来历不明或可疑的探视者,发现问题,劝出病房,必要时报保卫科。

(三)患者安全

1.护理人员应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及思想动态,对异常心理状况患者,加强心理治疗与护理,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采取积极有效防范措施。

2.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经常巡视患者,做好交接班,防止患者随意外出、坠床或其他意外发生。

3.小儿、危重、昏迷患者应加强安全措施,必要时使用床栏或保护工具。

4.对长期卧床、压疮高危患者,建立《体位变换记录单》,严格交接皮肤情况,以免发生压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