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中医院病历复印流程及收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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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中医院病历复印流程及收费说明

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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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中医院

病历复印有关规定

根据《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医疗机构病案室管理人员负责留存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其法定证明材料、保险合同等复印件。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出院证(或出院结算发票)。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本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出院证(或出院结算发票)。

3、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工作证、单位介绍信、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加患者授权委托书,以及患者出院证(或出院结算发票)。

4、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应出具单位介绍信以及执行公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工作执法证原件。

病历复印地点、联系方式及工作时间:

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综合办公楼四楼综合办公室,由病案室工作人员进行查阅复印,做到“一站式”办理业务。

复印费:0.5元/页

联系电话:7013315,工作时间:工作日早8: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