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人民医院医疗收费价格公示查询制度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6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人民医院医疗收费价格公示查询制度

发布日期: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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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查询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价格信息公示工作的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规范价格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牌、价目表、显示屏并通过线上查询、住院费用清单等方式实行药品及医疗项目价格公示,并严格按照价格公示的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人不得随意多收、少收或自立项目、串换项目收费。

二、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医疗服务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完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只有信息科可以进入医院收费项目维护系统,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增加、减少或变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进入该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四、门诊收款发票要明确显示收费项目及价格,便于门诊病人交费时查询自己的交费情况;为在院病人提供“健康淄博微信公众号”线上查询住院费用服务,对不能线上查询的患者提供纸质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服务。

五、医院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咨询、监督。

 

博山区人民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