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执法主要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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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1、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对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及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放射诊疗单位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各类学校、幼托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辖区企业职业健康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监督检查。
10、负责受理对医疗、卫生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1、组织协调开展计划生育、妇幼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母婴保健机构和从业人员执行母婴保健法律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