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6年度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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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6-557044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0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为进一步压实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1.职业卫生。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工业企业(重点为机械制造、化工、建材等高风险行业)。
2.放射卫生。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非医疗机构放射性用人单位。
3.服务机构。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二、检查内容
1.职业卫生基础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危害告知情况。
2.作业环境与健康监护:工作场所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接触危害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及档案建立情况。
3. 放射卫生:《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校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佩戴、监测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及培训情况;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4.服务机构质量。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4月)
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普法培训,更新监管对象档案。
2. 分类实施(5月-10月)
重点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对职业病危害一般企业进行抽查;放射卫生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年度内全覆盖监督检查。
3.“回头看”与总结(11月)
对问题单位开展复查,核实整改闭环情况,汇总全年数据,形成年度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纪律。按照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教育为主。行政处罚时要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做到合理合法。
2.强化工作落实。按照工作计划,具体细化全年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工作指导。推行“互联网+监管”,对职业病危害一般企业以非现场监督为主,减少现场干扰,并结合日常检查开展普法宣传,指导中小微企业规范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