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5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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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5-551327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1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师生身体健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区管学校(不包括课外服务培训机构)。
二、检查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室环境管理、生活环境卫生管理、校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抽检教室采光、照明。
三、实施步骤
1.事前准备阶段(8月下旬)。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依据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联合区教体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学校按照方案要求自查自纠,为检查工作提供质量保障。
2.事中检查阶段(9月上旬-9月中旬)。根据检查计划,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抽检教室采光照明。在检查过程中,帮助、指导学校梳理风险隐患和问题,加强宣传教育,给出整改意见。做到执法与普法同步、检查与服务同步、排查与整改同步,实现监督执法效能提升。
3.事后总结阶段(9月下旬)。对学校卫生现状进行科学分析总结,进一步巩固强化部门协同机制,向区教体局进行结果反馈,齐抓共管,推动学校卫生健康长效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纪律。遵循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教育为主。行政处罚时要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做到合理合法。
2.加强追踪问效。加强对检查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优化工作方式,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3.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工作计划,具体细化推进全年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