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发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安宁疗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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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92H/2020-50349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
转发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安宁疗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区属区管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安宁疗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卫办字〔202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淄博市博山区医疗保障分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