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4-544368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15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

发布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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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亓庆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卫医罚〔202407

违法事实

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处罚类别

医疗卫生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000

 

处罚决定时间

2024-05-14

处罚机关

淄博市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