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医疗卫生—博山楚禾美容)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3-539247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3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医疗卫生—博山楚禾美容)

发布日期: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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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博山楚禾美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范新荣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卫医罚〔2023〕02号

违法事实

博山楚禾美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医疗卫生

处罚内容

没收带有皮秒字样的激光洗纹身器械、罚款60000元

处罚决定时间

2023/05/19

 

处罚机关

淄博市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