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共场所—博山区芳妮美容美发服务店)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3-535225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9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共场所—博山区芳妮美容美发服务店)

发布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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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博山区芳妮美容美发服务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0304MA9484AA7K

负责人

焦金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卫公罚〔2023〕0007

违法事实

违反健康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

公共卫生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

 

处罚决定时间

2023/5/18

处罚机关

淄博市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