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公共场所)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2-53307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公共场所)

发布日期:2022-05-30
  • 字号:
  • |
  •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博山城西清晶心美容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0304MA3L1MKF7L

负责人

李慧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卫公罚〔2022〕0002号

 

违法事实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百七十九条

处罚类别

公共卫生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5/26

 

处罚机关

淄博市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