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公共场所)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2-524756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3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公共场所)

发布日期: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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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陈菊(博山区城东陈菊美容美体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陈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卫公罚〔2022〕0004号

 

违法事实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公共卫生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6/22

 

处罚机关

淄博市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