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抗菌药物)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1-519968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28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抗菌药物)

发布日期: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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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博山区池上镇李家村卫生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李文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卫医罚〔2021〕10号

违法事实

医疗机构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处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医疗卫生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

 

处罚决定时间

2021/10/27

 

处罚机关

淄博市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备注